《雷竞技raybat竞猜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10-3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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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有效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吸引优秀人才,规范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引进高技能人才工作中涉及决策,提交学校党委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依据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章 引进人才的条件和类别

第四条 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质良好,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状况,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有5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技术技能人才。

6.原则上应为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

第五条 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类别及条件

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实训教学、技能大赛指导、技术技能创新教育等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高级技师。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国家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国家级技能大赛工作室带头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奖牌获得者。

4.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近5年,获得省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或近5年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高端型高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实训教学、技能大赛指导、技术技能创新教育等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高级技师。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或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赛工作室带头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或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4.近5年,获得省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端型高技能人才。

三章 引进人才待遇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以下校内待遇

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1.符合学校专业发展需求的,可按编制内引进。

2.可享受最高80万元的住房补贴。

3.原副高级以下职称者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七级)待遇,原副高级职称者享受校内正高级职称(四级)待遇。

4.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教科研项目,支持申报搭建科研平台,组建大师工作室等,并按理工类20万元、文史类10万元的标准设置科研启动费。

5.若其配偶符合《雷竞技raybat竞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聘用条件,经学校考察面试合格后,将按编外聘用人员予以聘用,相关待遇及管理依据该办法执行。

6.属紧缺拔尖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面谈确定其它相关待遇。

(二)高端型高技能人才

1.符合学校专业发展需求的,可按编制内引进。

2.可享受最高40万元的住房补贴。

3.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教科研项目,支持申报搭建科研平台,组建大师工作室等,并按理工类20万元、文史类10万元的标准设置科研启动费。

4.若其配偶符合《雷竞技raybat竞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聘用条件,经学校考察面试合格后,将按编外聘用人员予以聘用,相关待遇及管理依据该办法执行。

四章 引进人才的程序

 根据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组织人事处提出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应聘者按岗位要求提供能代表其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及个人资料等。

 学校对照引进条件认真审核并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科研水平、技能水平和身体状况等。

第十条 组织人事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 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五章 引进人才的工作职责

第十 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需服从学校及教学院部的工作安排。在首个聘期内,应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及教学质量考核等,均需合格及以上,并完成以下任务:

领军型高技能人才

引进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需负责至少1门专业实践课程的建设与日常教学工作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培养技师或中级以上“双师型”教师不少于4名。同时至少完成以下项目中的

1.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与一类以上教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二类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主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累计到账金额40万元以上。

3.获二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2项以上。

4.获国家级以上教师教学类竞赛奖,或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类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

5.参与二类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以上。

7.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以上。

8.在二类以上期刊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9.获二类教学成果(前2名)1项以上。

10.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1项以上。

11.获得省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证书或获省级以上政府荣誉称号。

高端型高技能人才

引进的高端型高技能人才需负责至少1门专业实践课程的建设与日常教学工作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培养技师或中级以上“双师型”教师不少于2。同时至少完成以下项目中的三项:

1.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与二类以上教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三类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主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累计到账金额20万元以上。

3.获二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

4.获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类竞赛或专业类竞赛二等奖1项以上。

5.参与三类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1项以上。

7.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以上。

8.在三类以上期刊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9.获二类教学成果(前3名)1项以上。

10.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1项以上。

11.获得省级中级“双师型”教师证书或省级以上政府荣誉称号。

六章 引进人才待遇的落实

第十三条 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协助落实。

第十 住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服务期内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变动而调整。

第十 住房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代扣代缴。

七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

第十 实行以学校为主导、教学院部为主体的两级管理机制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进行管理。

第十 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首个服务年限为5年。因个人原因实际服务年限未满3年的,需全额退还学校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实际服务年限超过3年但未满5年的,需退还的费用为:住房补贴×(5-已服务年限)/5。学校将收回科研启动费的剩余部分。

十八 在首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聘期教科研业绩目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完成的教科研业绩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续聘。同时,考核不合格的,须退还已发放的住房补贴,须退还费用为:住房补贴×按未达标数量/3。学校收回科研启动费剩余部分。

八章  

十九 学校设立“引才奖”。奖励为学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做出贡献的个人,每引进1名高技能人才,奖励5000元。

第二十条 本办法涉及的课题项目、论文、竞赛等成果等级认定,参照引进当年的《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聘期内,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的教科研业绩,享受学校教科研相关奖励政策。

二十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十二 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